初旭民宿-嘉義隙頂阿里山民宿

訂房系統
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

     (1)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全額退回訂金
     (2)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
     (3)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
     (4)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
     (5)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
     (6)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
     (7)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或未通知取消,可不退還預收的房價總金額

  • 手續費金額$50元,應退回訂金扣除手續費於工作日12日內退回款項。
  • 延期僅接受預定住宿日前10天,延期次數以一次為限(遇颱風或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不在此限),既以延期處理,則不再接受退款之要求。
  • 訂金保留期限為3個月,客戶可於期間內另擇日期入住或轉讓,期限到期而未使用者,視同放棄。
  • 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嘉義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可退還訂金或擇期入住。
  • 如已採用延期後,有其他因素無法如期入住需取消【恕不退回全額房款】。